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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哈爾濱10月20日電 (記者白皓元)近日,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出台了《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細則》(試行),要求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、推諉或者拖延救治患者,決不允許見死不救。今後,凡在黑龍江省境內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急重危傷病,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醫療費用的患者,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,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。
  細則明確,對無法查明身份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將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;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,先由各類保險、公共衛生經費等渠道支付,仍有缺口的,再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;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得用於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的患者。  (原標題:黑龍江出台應急救助細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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